我们知道函数中的call,apply,bind都是可以修改函数的this指向。关于函数的this指向问题可以转到Javascript this 指向问题这篇文章。
在Javascript this 指向问题一篇中我们知道函数运行时候this是取决于调用这个函数的对象。如果一个函数定义在了全局,那么这个this就指向window。
来看一段代码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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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var name = "tal"
var sex = "boy"
var tal = {
name: "踏浪",
sex: "男"
}
function person() {
console.log(this.name)
console.log(this.sex)
}
person() // tal boy
上面的person
是定义在全局中的一个函数,person()
调用的时候相当于是window.person()
,是由window调用的,所以,this.name
和this.sex
都需要在window对象中寻找,即全局变量中找。所以,最后的值会是tal
与boy
。
再来。我们来调用一下原生的call
函数
1 | var name = "tal" |
在调用了call
函数以后,最后的值是踏浪 男
。得到的是对象tal
中的两个属性值。此时函数中的this指向了对象tal
。结合上面的例子,直接调用person
函数的时候,相当于是window.person()
的执行,所以那时this指向了window。那现在既然指向了tal
,换言之,就是相当于tal.person()
执行了。
call 的实现
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实现mycall
函数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call = function (context) { |
mycall
接收一个参数,即一个对象,最终的this指向这个对象。函数内部实现在这个传入的对象中绑定上我们需要执行的这个函数,即context.fn = this
一行。最后调用context.fn()
。因为我们这样操作修改了传入对象的属性(添加了一个fn属性),所以最后需要删除这个fn属性。这样,第一版的call的实现已经完成。
接下来,原生 call 函数是可以接收参数的
1 | var tal = { |
那我们自己实现的mycall要想能够接收参数,怎么实现呢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call = function (context) { |
因为我们需要在 mycall 调用的时候传递参数,而且参数的个数不确定,所以需要使用 arguments 。同时因为第一个参数以及确定了是我们需要的一个对象,this指向这个对象。所以 arguments 需要从 1 开始。我们用一个数组把需要的东西存放起来。
1 | var args = []; |
如果是这样的话,我传递过去后数组 args = [18, "成都"]
里面的每一项要怎么传递到 context.fn()
里面并且执行呢?或许你会想到时候 join(",")
方法,OK,没有问题。
1 | var res = args.join(","); |
这样么?不是。res的值是 18,成都
没问题,但是这就是一个字符串而已,我们要实现传递两个参数,所以,想到了把字符串与函数拼接。即有了 'context.fn(' + args.join() + ')'
。这样最后就可以了。但是这只是一个字符串,怎么运行呢?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 ES3中的eval 直接传递这个参数进度即可。
上面的 join 方法其实就是把一个数组转换成了字符串,除了 join,你还能想到什么呢?对。可以使用字符转换来实现。
1 | res = "" + args + "" |
因为每一个隔开的方式是 ,
所以可以使用上面的两种,其他的就不行咯。
所以最终的 mycall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call = function (context) { |
apply的实现
有个实现call的过程,在来实现apply就容易多了。唯一不同的就是apply传递的参数是一个数组,而call是具体的每一项。只需要在参数上面做处理即可。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apply = function (context) { |
这里的 arguments[1]
是一个数组了。我们需要对它遍历,并且判断它是不是一个数组。其余的与 call 一样。
bind的实现
原生的bind有两种方式
1 | var tal = { |
所以。使用bind都需要调用两次,而第一次就是返回一个函数。原函数的参数可以在bind中调用,也可以在第二次运行时候调用。所以,根据调用bind时候传递的参数的个数确定最后是返回那种函数,有了下面的这段代码。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bind = function (context) { |
总结
通过自己实现 call, apply, bind 这三种方法,能够更深刻的理解到这三个函数的原理,同时涉及到的只是点也多:this指向,arguments类数组,每一个对象都要的toSting方法(另一个是valueOf),eval方法的使用(不是滥用,webpack中就使用了这个方法),函数对象可以使用 delete 删除(使用var 定义的无法使用delete删除)。或许你已经明白了,但是代码种东西,还是自己动动手,印象更深刻。
补充于2020年5月12日
因为我们已经实现了 bind
,所以之前的 call
和 apply
就可以直接使用 bind 来实现了。
new call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Call = function(context) { |
new apply
1 | Function.prototype.myApply = function(context) { |